省環保廳11月5日公佈新一批行政處罰決定書,安徽國投新集劉莊礦業有限公司、樂斯福(明光)有限公司、池州中瑞化工有限公司因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被處罰。其中,國投新集劉莊礦業因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、生活垃圾處置不當、含煤泥的淋溶水污染水環境等疊加問題獲80萬元環保罰單。本報9月18日曾報道該企業就有關環境信用卡代償違法問題整改情況。
  在省環保廳檢查中,位於潁上縣古城鄉的國投新集劉莊礦業有限公司被查出違法事實:劉莊礦井及選煤廠項目生產能力由300萬噸/年擴大到1140萬噸/年,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;約有3000噸生活垃圾傾倒在廠區北側塌陷區水體中,對塌陷區水環境造成污染;儲煤場未採取防雨淋、防流失措施,含煤泥的淋溶水未經處理外排至莊內溝渠後進入古城大溝,對莊內溝渠和古城大溝水環境造成污染。就該企業違法行為,省環西裝保廳根據《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等相關法規開出80萬元罰單。
  此外,樂斯福(明光)有限公司被查出新廠區廢水總排口取樣監測色度125,超標0.56倍;池州中瑞化工有限公司未向環保部門報告,停運大氣污染防治設施,廠界下風向臭氣最大濃度為36,廢氣無組織超標排放。兩企業分別被處36363元和5萬元罰款。(夏勝為)  (原標題:國投新集劉莊礦業等3企業環借貸境違法被處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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