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南京5月5日電 (陳香 馬向軍)即便是欠債5000餘元也上“黑名單”,直到因信用問題發現自己貸款受限,才急急忙忙主動還款。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法院5日就公佈這樣一起案例。據其統計,該法院已發佈三批共計310名失信被執行人“黑名單”。
  原來,王某、金某都是生意人,2012年3月,金某向王某購進了一批消防器材,總價值12540元。金某向王某付了5000元後,剩餘的7540元卻再也不付了。王某多次催討無果,無奈一紙訴狀將金某訴至法庭,要求金某還貨款。
  法庭上,金某對欠王某的貨款沒有任何異議,只是強調暫時沒錢還而已。經過法官調解,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:金某分三期將欠款7540元還清,最後一期於2013年7月15日前還清。
  2013年7月15日很快過去了,金某除了第一期2000元按時還款外,其餘的5540元一直不還。2013年底,王某向法院申請執行。常熟法院執行立案後,執行法官多次找金某談話,金某對欠款事實還是沒有異議,但是就是強調沒錢。
  2014年初,金某作為“老賴”上了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。
  2014年3月,金某急吼吼打電話給執行法官,要求履行自己一直未還的欠款。原來,金某因做生意需求,準備向銀行進行小額貸款。但是銀行方面審查下來,拒絕了他的貸款申請,理由就是金某有執行案件在法院,且在失信被執行人“黑名單”上榜上有名。金某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,立刻就主動要求還款。
  法官表示,曝光“黑名單”是請全社會參與監督,擴大財產搜索範圍,讓被執行人及其可供執行的財產無處可逃;從名譽上對被執行人形成壓力,迫使其積極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;對被執行人進行實際的信用懲戒,一旦被列入黑名單,在行政審批、融資信貸、市場準入、資質認定等方面都將受到限制。(完)  (原標題:欠債5000餘元也上“黑名單” 貸款受限自動還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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