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搜尋行銷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豐法宣 三名20歲左右的青年男子,將經常在同一家網吧上網的初一女生小玲(未滿14歲)灌醉後進行了輪姦。2月11日,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公佈了一起強姦案,三名男子獲刑均超過十年。
  據小玲回憶,去年寒假,她在網吧玩游戲的時候結識了李剛、邱星與廖安三人,由於都是經常在同一家網吧玩同一個游戲,小玲和李剛三人很快便熟悉起來,而剛滿20歲的李剛三人也很喜歡這個上初一的小妹妹,經褐藻醣膠常在網吧買些零食、飲料之類的給小玲,一來二去,小玲就認了三人當乾哥哥。
  去年七月的一天,小玲和父親大吵一架後,跑到網吧玩游戲發泄,正巧李剛三人也在,就不斷安慰她。到了晚上七點多,四人都感覺到餓了,正在氣頭上的小玲也不願意回家,便跟著李汽車貸款剛三人到附近的一家飯店一起吃飯。
  李剛三人特意要了一箱啤酒,說是陪小玲澆愁,小玲一開始不願意喝,但耐不住三個人的不斷勸說,也就跟著喝了起來。很快,小玲小分子褐藻糖膠便醉意朦朧了。酒足飯飽之後,小玲依然不願回家,正巧李剛的父母外出打工,三人便將小玲帶到了李剛家裡。
  小玲往床上一躺,便不願意再動。李剛三人看著神色迷濛的小玲,頓時心生歹意,一番商議後,便決定趁這機會和小玲“玩玩”。隨後,三人不顧小玲的掙扎,強行輪流與她發生了性關係。而小玲本就體弱,再加上醉酒更是渾身無力,只能不停的哭喊著HI-Q褐藻糖膠放過她,但也無濟於事。
  第二天,三人將神色木然的小玲送到網吧附近,並一再恐嚇她說不能告訴別人。小玲回到家後,焦急了一夜的父母急忙抱住了她,而她也在父母的懷抱里哭泣著將事情說了出來。隨後,小玲的父母到公安機關報案,李剛三人很快便被抓獲。
  法院審理後認為,李剛、邱星、廖安輪流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,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姦罪,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並從重處罰。最終,法院一審判處李剛有期徒刑十一年,剝奪政治權利二年;判處邱星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,剝奪政治權利二年;判處廖安有期徒刑十年四個月,剝奪政治權利二年。(文中人物均為化名)  (原標題:三名男子將初一女生灌醉後輪姦 獲刑均超十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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